每一个人都有本身独有的恐惧,有些人害怕自己的收入无法与同期毕业的友人一样,生活素质不能同级;有些人担心无法安逸退休;有些人可能会忧虑自己会错过一些绝佳投资机会。
当然,也有人担心如果自己患病或离世,家人将如何继续生活。
这些担心及忧虑都会让大多数人感到害怕,但有另一点罕有的忧虑,就是若自己离世后,个人财产如何分配及处理?
也许大多数人不会费神去想自己会有一天离开人间吧,或很多人都偏向选择相信会继续活到老才面临死亡?
鼓励思考早逝课题
在我们进行有关财务规划时,都会鼓励人们思考如果我们英年早逝,家人应该如何维持生活?
或许有人会说:“我已经为家人准备一份爱心及负责任的保险,如果我真的走了,那他们生活应该不成问题”。
是的,生活费有了,但是你的其他财产如何分配?生活费可能不成问题,但你有认真考虑过资产分配吗?
有时候,所谓的保单连简单的提名受益人都没做好,谈什么准备了负责任及有爱心的保单呢?
我认为,除了需要认真工作,我们也需要认真面对人生必定会面对的生老病死阶段。
接受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的现实,不管这一天是比预期早还是迟,在我们真正接受这一点后,才能放开胸怀去安排。
有一些人则会说自己不想提早安排结局,我也看过一位妻子埋怨其丈夫安排自己的身后事,可是这样就代表我们应该停止不做吗?
无论有没有安排和规划,这一天始终会来临,唯独我们无法控制是哪一天。基于此,未雨绸缪总比事后补救来得明智。
规划遗产保护财富
很多时候人们会有一种错觉,以为遗产规划等于写遗嘱,所以写了遗嘱以后就把工作做完了。
其实不然,遗产规划可以让我们保障家人的生活及未来之余,也可以确保自己几经辛苦累积回来的财富获得保护。
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我们的遗产将会根据1958年遗产法令(1997年修正法案)的条例作出分配。
遗嘱是最基本的需要,但是写遗嘱后,还有一些需要认真看待的事情。
1.公积金受益人提名
虽然我们大致上的认知是遗嘱让立遗嘱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分配遗产,但是若立遗嘱者本身在公积金局已经做好提名受益人,而所提名的受益人与遗嘱内提及的是不同的人,那么公积金局受益人才是真正合法受益人。
因此,如果已经在公积金局处理好受益人提名事项后,遗嘱内则不需要提及公积金。
2.保险受益人提名
对于我们持有的保单,可以自由提名,但不是所有的提名人都会成为保险金受益人。
根据受保者的婚姻状况,如果受保者是已婚人士
,当被提名的人是其配偶或子女时,一份以提名人的利益为依归的信托将建立,这时候我们可以说提名人等同受益人。
如果在提名时,受保人没有配偶或子女健在,而提名父母也将通过所建立的信托,以父母的身分成为信托受益人。
保险金归受益人
这种情况的保单称为信托保单(trust policy),简单来说,保险金就是受益人的钱,信托保单若已成立,立遗嘱者就可以不必在遗嘱内提及,这是因为无论遗嘱内注明是由谁来继承这一笔保险金,此笔遗产都是属于受益人,遗嘱注明不能取而代之。
如果这位受保人在有配偶或子女的情况下还是提名父母,那么这份保单就不再属于信托保单,而是非信托保单(Non-Trust Policy)。
同样的,如果被提名的是兄弟姐妹或其他人,保单也是属于非信托保单。
在非信托保单下,被提名的人只能以遗产执行人的身分领取保险金,然后根据遗嘱执行分配;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依遗产分配法来分配。
非信托保单可还债
由非信托保单获赔的保险金将成为死者遗产的一部分,可用来偿还债务,剩余的才可以通过遗嘱或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作出分配。
因此,如果你想要受益人继承保险金,其实到最后未必可以如愿。如果你有非信托保单,可以通过遗嘱注明意愿,这些受益人才可以真正成为合法继承者。
举例,你提名你的兄弟,他将以遗产执行人的身分领取保险金。这笔保险金将成为遗产的一部分,你的兄弟有义务依情况分配保险金,包括为你偿还债务(若有)。
若你的配偶、子女或父母还健在,而你并没有立下遗嘱,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你的兄弟将不能继承任何部分的遗产。
3.遗嘱可因婚姻状况撤销
如果立遗嘱人在立下遗嘱的当时是未婚(男女同等),那么在未来结婚时,就算对于遗产的分配意愿仍旧无变化,当初立下的遗嘱将会因婚姻而自动被撤销。
如果这个人当初是已婚,在未来却离婚了,那么当初立下的遗嘱是不会因为离婚而被撤销;如果立遗嘱人的意愿有改变,那么切记重新立遗嘱为妙。
若在立遗嘱的当儿是已婚,后来离婚了再立一份新遗嘱,可是后来再婚,那么就必须重新立一份新遗嘱。
遗嘱因婚姻而被撤销在某些独特情况下例外,如果在立下遗嘱的当儿,立遗嘱者明文规定自己期待结婚的情况,那么在完成婚礼后,就不会因为这段婚姻而撤销此遗嘱。
如果今天所立下的遗嘱是有照顾配偶及配偶家人的意愿在内,但是在离婚后没有立下新的遗嘱,那么这项遗嘱还会生效。
如果遗嘱是考量到年幼弟弟和姑姑的生活,但是当事人在几年后结婚,没有重新立下新的遗嘱,那么遗产就会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
4.遗嘱的保管
除了婚姻状况可以撤销遗嘱,当然如果遗嘱被破坏、烧毁或遗失,那么这份遗嘱也是不能执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立遗嘱者基于机密而把遗嘱收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但他本身离开后,有谁能够知道他或她有留下遗嘱,该去哪里取回呢?
另一个情况则是,立遗嘱者的家人知道遗嘱的存在,但却收藏在银行的保险箱内,试问在立遗嘱者离世后,家人或遗嘱执行人又该如何取回呢?
为此,遗嘱的保管相当关键。立遗嘱者可以复印一份放在身边,但是对于原本的那一份,保管工作方面还需认真思考为妙。
立遗嘱者可以考虑采用遗嘱保管服务,这样就能避免遗嘱被破坏,或是不能被取出的状况。
5. 记录自身资产
立遗嘱者应该养成一种习惯,就是定期记录及更新自己所拥有的资产及债务,这样才可以方便遗嘱执行人或家人在进行遗产结算时省时省力。
当然,在我们决定如何分配资产前,我觉得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资产及债务做一个分析,以便了解自己的净值状况。
如果是负资产,肯定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分配给受益人,但也千万别因为自己的资产不多,而打消规划遗产的念头。有没有资产并非遗产规划的重要核心,最重要的是它是为我们的家人而做。
就算今天资产不多或负资产,你也可以有机会“翻身”,改变自己的财务状况。
免责声明
以上资讯只提供分享及参考用途,而非正式有关产品购买或咨询,因个人情况及需求会有差异,读者可依据自身独特情况再向笔者取得建议,或者咨询本身的特许理财规划师。